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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金特别注意事项
创新基金特别注意事项
(一) 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使用《指南》时必须注意
(1)必须按照企业所掌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应用范围,在《指南》中选择一个方向申请创新基金,并按照相应的申请要求准备材料。没有明确列入《指南》的项目,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市场前景好、且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并按最相近的技术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2)《指南》中,在不同技术领域的方向上有少数项目有交叉,企业应按照拟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重点,选择相应技术领域或子领域。
(3)申请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时,需特别注意在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个层面上对企业能力、项目所处阶段、项目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助方式、以及应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批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请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
(二) 创新基金本年度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重点引导和促进技术转移项目,特别是“863”计划、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推动产业集群的关键技术升级。
(3)重点支持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已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4)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重点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产品出口为导向的项目。
(6)为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继续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领域的同时,增加对资源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的支持比例,加大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的力度支持。
(三)创新基金各类项目审查重点
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中试阶段的技术创新活动,以及对于市场急需的、有较好创新性的产品进行中试或扩大规模。
(1)创新项目支持的目的是通过资助、促进成果转化,加快产业化进程。
立项审查关注企业发展能力、项目技术创新性、项目产品市场、商业模式、企业财务状况和项目经济评价等六个方面的评价指标。
技术创新性包括新技术的发明、一项成熟技术的新应用,多项技术的集成。
(2)对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品前期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技术创新活动的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企业领导者素质和创业团队状况,一般采取集中评审方式。
(3)对于有企业和技术研究单位共同实施的技术转移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研究机构的能力和企业发展能力以及技术转移项目的可实现性,一般采取集中评审方式。
(4)对于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支持的目的是通过资助服务中的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服务业务水平和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企业群体的快速成长,立项关注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一般采取集中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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